许先生和妻子来沪打拼多年,终于在本地买了间二手房安了家。然而,开工第二天就遭遇了意外,引发了一场大型漏水,还波及了楼下五户人家。
住在许先生夫妇家楼下的陆老伯怎么也不会想到,外面晴空万里,家里却成了“水帘洞”。
陆老伯说,他买菜回来,看到家里到处都是水,积水足有一个拳头深,简直就像个游泳池。陆老伯赶紧和老婆一起拖地排水,但水势太大,根本无济于事。第二天,家里的墙面就开始剥落,实木地板也翘了起来。
不仅陆老伯家受到影响,水顺着往下流,三楼、二楼以及隔壁楼栋的两户人家也未能幸免。“家里乱七八糟,墙面都掉了,沙发也泡水了。”“当天真的吓死人了,窗帘全都是湿的,我的羊绒衫拎起来都滴水的。”
而这场漏水的源头要追溯到五楼许先生家。许先生说去年12月,他买下这套二手房后,找来装修队拆旧,然而,没等他去物业备案确认管线位置,拆旧师傅就擅自施工,还砸破了入户总水管。
这场漏水给许先生的邻居们造成了损失,然而,事发后装修队却“一走了之”,不肯赔偿。无奈之下,许先生只能先行赔偿了5户邻居共计49000元。
许先生仍觉得很冤,装修刚开工就平白无故损失了一大笔钱,进程也被迫延后,还给邻居们添了麻烦。由于装修队迟迟不肯现身赔偿,许先生只能把装修队负责人杨师傅告上了法庭。
2024年7月8日,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。法庭上,被告杨师傅提出,事发当时,那根被砸破的入户总水管被包在了木质门套里,作为业主的许先生没有提前告知水管位置,存在过失。
对此,许先生表示,他完全不知道水管被包在门套里,拆旧师傅不顾物业劝阻、擅自开工,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。许先生的妻子也补充道,他们找杨师傅装修时,杨师傅信誓旦旦,说自己很有装修经验,什么都知道,不用管,不用问。
随后,被告杨师傅又把矛头指向了物业,他认为在这起漏水事件中物业也难辞其咎。杨师傅说,事发当天,了解水阀位置的物业维修人员刚好轮休,而其他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关闭水阀,这才导致了漏水损失的扩大。
面对杨师傅的攀咬,作为第三人出庭的物业表示,他们在事前、事中都已经明确告知装修队停止施工,但装修队却置之不理,若提前来物业做好装修备案,物业会告知管线排布位置,完全可以避免事故发生。
然而,杨师傅又当庭转变口风,直接推卸责任,说自己只是负责装修的临时工,和许先生夫妇之间也没有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。
听到杨师傅说辞,许先生的妻子表现得情绪激动,她表示当初出于熟人关系的信任选择了杨师傅,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,但双方在微信上约定了16万的装修费用。
那么,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,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呢?为此法官给出了明确的答复:口头合同同样具有约束力,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,并且实际开始履行的话,口头合同就是有效的。
经过审理,法官认为,装修队未办理装修备案,没有通过物业了解室内管线的详细分布,还在物业叫停施工时仍然继续,应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。许先生作为业主,没有针对主进水管的具体位置进行特别告知,导致施工风险大幅提升,也负有次要过错。至于物业方面,法官认为物业在巡查后已经明确告知停止施工,同时,漏水事件的持续时长并没有明显超出合理范围,因此无需担责。
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杨师傅赔偿原告许先生夫妇23000元。
法官提示:业主在装修过程中,一定要合法合规、前往物业进行装修申报备案,同时尽可能地对房屋的承重结构、管线分布进行全面了解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。装修队接手业主家的装修后,要依法依规推进进程,不能急于求成,尤其在拆旧的施工过程中,一定要小心谨慎,避免不当装修导致的损失发生。